劳动争议财产保全模板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从而导致无法执行生效判决的情况,申请财产保全至关重要。本文将提供一份劳动争议财产保全申请书模板,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析,希望能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参考。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 )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此处详细描述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事实,包括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争议内容等,并说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可能性和风险,例如拖欠工资、变卖公司资产等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可能性,申请人担心将来无法实现债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财产保全,请予支持!
此致
(管辖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录音录像等;
3. 财产保全担保材料(如有)。
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行为保全或者证据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 申请有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财产担保。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逾期提供担保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例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以便法院采取相应措施。
2.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可能性。
3. 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提供担保。申请人可以提供现金、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提供担保公司担保。无法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4. 财产保全申请被法院裁定后,被申请人如果对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非常关键。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行动,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劳动争议财产保全申请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情况,准备充分的材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