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形式包括冻结、扣押、查封等。
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那么,财产保全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答案是: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保全的公积金,在下列情况下,可经人民法院裁定,由保全人提取使用:
用于被保全的其他财产清偿已到期债务的; 用于维持被保全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的; 用于支付诉讼费用的; 用于履行因依法成立的裁定、判决确定义务所必需的费用支出。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书应写明提取公积金的理由、提取金额、用途以及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予提取。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提取公积金后,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提取通知书。提取人持提取通知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公积金提取的数额不得超过法院裁定确定的数额; 公积金提取后,应当用于法律规定的用途; 未经法院裁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提取被保全的公积金; 如擅自提取,应当将提取的金额返还至公积金账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在财产保全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法院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准予提取。同时,提取的公积金应当用于法律规定的用途,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