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法院财产保全退费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申请人住址),联系电话:(申请人电话),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被申请人住址),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电话),身份证号码:(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法院名称):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贵院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已于(日期)向贵院缴纳保全担保金人民币(金额)元。现因(具体原因),特申请退还保全担保金,具体请求如下:
一、 请求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 请求贵院退还申请人已缴纳的保全担保金人民币(金额)元。
事实与理由:
(此处详细阐述申请退还保全担保金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案件已审结: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经贵院审理,已于(日期)作出(案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根据判决书/调解书,(阐述判决/调解结果,说明无需继续保全)。
2. 申请人撤回起诉/申请:申请人于(日期)向贵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贵院已于(日期)作出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起诉/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已不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3. 其他事实和理由:(如,被申请人已提供了其他担保方式,原保全措施已无必要等)
综上所述,(再次强调申请理由),申请人请求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保全措施,并退还申请人已缴纳的保全担保金人民币(金额)元。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件:
1. (案号)民事裁定书;
2. 保全担保金缴纳凭证;
3. (其他证明材料,如判决书/调解书、撤诉申请/裁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