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为了避免被保险人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导致将来无法执行判决结果,保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书是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格式和内容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法院是否受理以及保全措施能否顺利实施。本文将详细介绍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保险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首部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标题:居中写明“财产保全申请书”。 当事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申请人为保险人的,应写明保险公司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律师事务所。 案由:简要概括案件的性质,例如“保险合同纠纷”。财产保全申请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是全文的核心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地阐述以下内容:
保险合同基本情况:包括保险合同的签订时间、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基本信息。 保险事故及损失情况:详细描述保险事故的发生经过、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被保险人可能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的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请财产保全的关键所在,需要列举具体的证据和事实,证明被保险人存在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的行为,或者有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的可能性。例如,被保险人已经开始变卖资产、转移资金、注销公司等,或者被保险人有恶意拖欠保险费、拒不配合保险调查等行为。 不采取保全措施将造成的损害:说明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可能导致保险人无法获得赔偿或赔偿不足,损害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提出具体的保全请求,包括:
保全标的:明确需要保全的财产范围,例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可以是具体的财产,也可以是与被申请人财产价值相当的财产。 保全方式: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保全方式,例如查封、扣押、冻结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因此,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表示愿意提供担保,并说明担保的方式和金额。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尾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落款:写明申请人的名称或姓名,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日期:写明申请日期。为了支持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附件,例如:
保险合同及保单。 保险事故证明材料,例如事故证明、事故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 证明被保险人可能转移、隐匿或挥霍财产的证据材料,例如财产转移记录、资金流水、公司注销证明等。 能够证明申请人主张的其它证据材料。总之,财产保全申请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保险人应当充分了解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以提高财产保全申请的成功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