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中,债务纠纷时有发生。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导致无法执行生效判决,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保全制度,其中就包括财产保全申请扣押物品。
财产保全申请扣押物品是指债权人在起诉前或起诉后,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特定的财产采取扣押措施,以防止其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毁损,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够顺利执行的一种法律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扣押物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权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 必须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的财产必须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且不属于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品。申请财产保全扣押物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欠条、送货单、付款凭证、债务人承认债务的证据等。 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的证据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以及财产线索的调查取证材料。 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一份完整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首部**
标题:写明“财产保全申请书”。 当事人信息: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等。**(二)正文**
请求事项:简明扼要地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例如请求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小区XX号房屋。 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债权的形成、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事实、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等,并列明相关证据。 担保:说明已经提供担保或愿意提供担保,并说明担保的方式和数额。**(三)尾部**
致送法院:写明申请法院的名称。 落款: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财产保全申请扣押物品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申请过程相对复杂,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比较多。建议债权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