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复议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上级人民法院对原裁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定的法律程序。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查财产保全复议申请后,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对原财产保全裁定进行维持、变更或者撤销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书一般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标题:写明“民事裁定书”。 文号:由法院代字、案由、年份和序号构成,例如“(2023)X民保复字第XX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案件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联系方式等。(二)正文
申请复议的事项和理由:客观、简明地概括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意见:如被申请人提交了答辩状等,简要归纳其对复议申请的意见。 本院认为:这是裁定书的核心部分,应当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阐述认定事实的依据,以及适用法律的分析过程。具体包括: 简要概括原财产保全申请和裁定的基本情况。 阐明审查认定的事实,包括原财产保全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况。 说明适用法律的依据,分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裁定结果:根据审查结果,明确对原财产保全裁定的处理意见,是维持、变更还是撤销。(三)尾部
裁定日期:落款作出裁定的日期。 审判组织:写明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名称、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姓名。 法院印章: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其制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式,并遵循以下要求:
合法性:裁定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引用的法律条文应当准确、完整。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事实要以证据为依据,证据的来源合法,内容真实,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待证事实。 说理充分:要阐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理由,力求做到逻辑严密,论证充分,以使当事人信服。 文字规范:裁定书应当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和文字,表达准确、简洁、明了。民 事 裁 定 书
(2023)X民保复字第XX号
申请人: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联系方式XXX。
申请人XXX因与被申请人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3)X民保XX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XXX的委托代理人XXX,被申请人XXX的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XXX复议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3)X民保XX号民事裁定。
申请人XXX复议称:XXXXXXXXXX(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XXX辩称:XXXXXXXXXX(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本院认为:XXXXXX(写明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XXXXX的规定,XXXX(写明裁定依据)。
裁定如下:
XXXXXX(写明对原财产保全裁定的处理结果,维持、变更或撤销)。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XXX
审判员 XXX
审判员 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院印章)
书记员 XXX
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案件进行复议审查后作出的终审裁决,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制作规范、合法的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书,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