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常常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当法院已经开始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债权最终能够实现?此时,“执行中的财产保全”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执行的时候还能财产保全吗?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很多人认为,既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就没有必要了。但事实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执行中的财产保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还可以扣押、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履行部分的财产。采取以上措施,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执行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尚未发现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采取保全措施。”
上述法律条文清晰地表明,即使在执行程序已经启动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仍然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中的财产保全并非任何情况下都能适用,其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是申请执行中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法院已经受理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并开始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才可以申请执行中财产保全。
**2. 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尚未发现财产的具体线索:** 这是指虽然申请执行人已经穷尽调查手段,但仍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具体财产线索。例如,申请执行人知悉被执行人名下可能存在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但无法确定具体情况。
**3.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例如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虚构债务、隐匿财务账簿等。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查询财产:**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股权、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
**2. 冻结、划拨存款:**法院可以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3. 扣押、拍卖财产:**法院可以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财产。
**4. 查封、拍卖房产:**法院可以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
**5. 限制高消费:**法院可以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采取上述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并严格控制保全范围,以避免过度限制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嫌疑,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书:**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存在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证据。
**2.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书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 裁定保全:**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会作出裁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4. 通知当事人:**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会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在申请执行中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及时申请:**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后,要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损失扩大。
**2.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
**3. 依法行使权利:**申请执行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4. 寻求专业人士帮助:**财产保全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提高申请成功率,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中的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申请执行人一定要及时行动,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