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申请费。那么,财产保全申请费到底怎么算呢?本文将详细介绍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计算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4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请求保全数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照请求保全数额的0.5%交纳; 请求保全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照请求保全数额的0.4%交纳; 请求保全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请求保全数额的0.3%交纳。例如,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价值为30万元,则需要缴纳的财产保全申请费为30万元×0.5%=1500元。
二、财产保全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财产保全申请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法院指定账户:向法院指定的账户汇款或者通过网上银行划转; 诉讼费专用票证:到法院窗口购买诉讼费专用票证,然后到指定银行柜台缴费; 电子支付:通过法院指定的电子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后,申请人需要将缴费凭证附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提交法院。
三、对财产保全申请费的减免
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减免财产保全申请费: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交财产保全申请费; 生活困难:申请人因生活困难无法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免申请; 其他特殊情况:有其他特殊情况,经法院审查认定的,也可以减免财产保全申请费。申请人申请减免财产保全申请费,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低收入证明、困难证明等。
四、财产保全申请费的退还
在以下情况下,财产保全申请费可以退还:
法院裁定不准保全的; 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 法院终结本案诉讼的。申请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退还财产保全申请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退费权利。
五、结语
财产保全申请费是申请财产保全的必备费用。申请人需要根据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计算方法缴纳相应金额,并注意缴纳方式和退费规定。如果符合减免条件,可以向法院提出减免申请。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理解财产保全申请费相关的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