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是指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执行时,委托专业估价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进行评估的行为。目的是准确确定被执行财产的市场价值,为法院执行措施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法院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适用于以下情况:
需要查封的财产价值难以确定,或者被执行人对查封财产价值提出异议的 需要变卖的财产价值难以确定,或者各方当事人对变卖价格存在争议的 需要拍卖的财产价值难以确定,或者各方当事人对拍卖底价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委托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人民法院向符合资质的估价机构发出委托书 估价机构受理委托并签订委托合同 估价机构对被执行财产进行现场勘查和价值评估 估价机构出具估价报告并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估价业务资格证书 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估价队伍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应当采用客观的评估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尊重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原则 有利于执行原则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
市场比较法 收益法 成本法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书 估价机构简介 被执行财产基本情况 评估目的和依据 估价方法和过程 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签名和盖章人民法院在委托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委托给具有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估价机构 明确估价目的和要求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对估价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被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估价工作。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
《估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