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将来可能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而依法采取限制财产权利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再审审查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裁定中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在一方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后进行的审查。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制度,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纠纷起着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财产保全被错误适用或过度适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可能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因此,建立健全再审审查财产保全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再审审查财产保全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例如,申请人提交虚假证据获得财产保全,而被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原证据不足的。
2.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例如,原判决、裁定中适用的法律条款已被废止,或者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存在错误,导致财产保全错误。
3. 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例如,原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未依法保障被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或者未依法进行公告、送达等程序。
4. 原判决、裁定存在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 例如,出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出现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情形。
再审审查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再审申请。 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裁判、裁定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内提出。
2. 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两个月内立案受理。
3. 法院进行再审。 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是否撤销、变更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的判决。
4. 判决生效及执行。 再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再审审查财产保全时, 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准确把握申请再审的事由。 申请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否则再审申请很难得到支持。
2. 严格遵守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注重收集和提交新的证据。 新的证据是指原审时没有发现或者未能取得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有助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真相。
4. 积极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当事人享有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可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进行反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再审审查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机制。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适用再审审查财产保全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防止财产保全被滥用,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