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以下为申请财产保全复议的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申请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
## 被申请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
## 申请标的:
[被保全财产的具体情况,如房屋、车辆、存款等]
## 复议请求:
[说明具体复议请求,如撤销保全措施、变更保全措施等]
## 复议理由:
### 1. 申请人享有对申请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
[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对申请标的物的合法权利,如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
### 2. 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错误:
[说明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的错误之处,如保全财产范围过大、保全措施的依据不足等]
### 3. 财产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重大损害:
[说明财产保全措施对申请人的具体损害,如房屋无法出租、车辆无法使用等]
## 证据材料:
[列举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 此致
[上一级人民法院名称]
## 申请日期:
[年-月-日]
## 附件:
[列举所有提交的附件材料,如证据复印件、法官联系方式等]
## 注意:
请注意,本样本仅供参考,实际申请时应根据具体案情和适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