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债权债务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为保障债权人能够最终实现债权,避免出现“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保全制度,即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其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 一、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在还没有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一种制度。
**1. 适用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利益关系的人,包括将来可能成为当事人的人。
(二) 存在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紧急情况,例如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可能性,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三) 必须是为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裁定能够得到执行而申请财产保全。
**2.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一) 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申请保全的理由、请求和事实依据等。
(二) 能够证明财产纠纷存在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欠条等。
(三) 能够证明存在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紧急情况的证据,例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迹象,或者有逃匿可能的证据等。
**3. 担保**
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4. 审查和期限**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不超过15日。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二、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的一种制度。
**1. 适用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一) 需要立即保全证据的,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二) 需要立即保全行为的,可以申请行为保全。
(三) 情况紧急,需要财产保全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 申请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向法院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一) 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申请保全的理由、请求和事实依据等。
(二) 能够证明申请有理由的证据材料,如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
**3. 担保**
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4. 审查和期限**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财产保全会在判决生效后解除,如果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则诉讼保全将持续到二审程序结束。
## 三、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都属于诉讼保全制度,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一些区别:
| | 诉前财产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 | |---|---|---| | 申请时间 | 起诉前 | 诉讼过程中 | | 主管法院 | 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 | 受理案件的法院 | | 申请条件 | 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不需要证明“情况紧急” | | 举证责任 | 申请人需要对申请保全的理由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 申请人只需证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举证责任相对较轻 | | 担保 | 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 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 | 解除条件 | 15日内不起诉或申请仲裁,法院应当解除 | 案件审理结束或申请人申请 |
## 四、结语
财产保全制度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但由于财产保全涉及到对被申请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因此,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选择合适的申请时间,以提高财产保全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