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全房屋查封?**
财产保全房屋查封是指法院或人民法院在不移送被申请人财产的情况下,通过禁止被执行人处分和转移房屋,强制其履行法院裁定的义务的一种强制措施。
**房屋查封的解除条件**
房屋查封的解除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种:
申请人撤回申请; 被执行人已履行(或提供担保履行)本案标的的债务; 执行完毕或者执行终结; 经两次拍卖后,均流拍。**房屋查封解除的程序**
房屋查封解除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申请,说明解除查封理由和提出解除查封的证据; 法院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并核实执行情况; 法院根据审查结果,裁定是否解除查封; 法院做出解除查封裁定后,通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收到解除查封裁定后,方可办理房屋解封手续。**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查封解除**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房屋查封的解除程序可能不同: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且为唯一住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应责令被执行人分别于查封、拍卖、变卖前向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房屋被多人共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共有人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债务,逾期未清偿的,对共有的房屋按份强制执行; **房屋存在优先抵押权或典权的:**执行时,应通知抵押权人或典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受偿,逾期未受偿的,依法拍卖抵押财产或典当物时,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解除查封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查封理由及证据; 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义务或提供担保,避免房屋被拍卖或变卖; 被执行人收到解除查封裁定后,应及时办理房屋解封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
近年来,有关财产保全房屋查封解除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典型案例,如:
**案例1:**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货款,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甲公司的一处房屋。随后,甲公司履行了一半债务,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房屋。法院经审查,确认甲公司已部分履行义务,遂裁定解除查封房屋一半的面积。 **案例2:**丙公司因拖欠丁公司借款,丁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丙公司的一处房屋。丙公司因资金困难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对其房屋进行了两次拍卖,均流拍。法院经审查,裁定解除查封丙公司的房屋。 **案例3:**戊公司因拖欠己公司货款,己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戊公司的唯一住房。戊公司提出解除查封申请,理由是自己目前无其他住房。法院经审查,确认戊公司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遂裁定中止对戊公司唯一住房的执行。**结语**
财产保全房屋查封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被执行人行为,促进其履行义务的手段。当事人在遇到房屋查封情况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正确理解并积极应对,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