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全工伤事故的财产,具体目的是:
为工伤认定提供证据 防止单位转移、藏匿或销毁证据 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减少工伤职工的经济损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立即保留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劳动。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对拒不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全财产:
在保全工伤事故财产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采取行动,避免耽误取证时机 保全财产的方式要合法合规,不得妨碍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做好保全财产的记录和保管工作 如果单位拒绝配合保全财产,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案例1:小王在某工厂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左臂截肢。事故发生后,小王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拍摄了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并调取了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发生的原始记录。小王的行动为其工伤认定和赔偿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最终小王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案例2:张某在某建筑工地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拒绝配合张某保全财产,并转移了部分证据。张某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地进行了调查,并责令工地配合张某保全财产,最终张某获得了合理的赔偿。
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保全财产对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全财产,并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