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用冻结账户费用概述
财产保全费用,是指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缴纳的费用,用于支付保全申请的受理费、申请费、执行费等。冻结账户费用,是指在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时需要缴纳的费用,用于支付冻结申请的受理费、申请费、执行费等。
财产保全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申请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申请费和执行费。申请费数额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确定,一般为被保全财产价值的0.5%-1%。执行费根据执行标的的数额和执行程序的繁简程度确定。
1.申请费
财产保全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的数额根据被保全财产的价值确定,一般为被保全财产价值的0.5%-1%。如果被保全财产难以估价,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适当的申请费数额,由人民法院决定。
2.执行费
财产保全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执行费的数额根据执行标的的数额和执行程序的繁简程度确定。具体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冻结账户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4条规定,申请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资金的,需要交纳执行费。执行费的数额根据冻结标的的数额和执行程序的繁简程度确定。
1.申请费
冻结账户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申请费的数额一般为冻结标的的0.5%-1%。如果冻结标的难以估价,申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适当的申请费数额,由人民法院决定。
2.执行费
冻结账户执行费由申请人预交。执行费的数额根据冻结标的的数额和执行程序的繁简程度确定。具体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减免
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减免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若干规定》第32条规定,当事人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可以依法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作为诉讼费用的组成部分,也适用于该规定。
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减免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减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
属于国家法律援助范围内的;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减免诉讼费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减免,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减免的适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和冻结账户费用减免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予以减免。
对于被诉人申请减免诉讼费用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