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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债权的规定是哪一条
发布时间:2024-06-1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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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债权的规定是哪一条

在民事诉讼中,保全财产债权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旨在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诉讼过程中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全财产债权的法律规定

保全财产债权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民事诉讼法》。其中,第101条明确规定了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形:

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 被告或者其他执行义务人已实施或者正在实施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 有采取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可能,并且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有证据证明,被告或者其他执行义务人即将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但未采取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行为的。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已提供担保; 法律规定无需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保全财产债权的类型

保全财产债权的类型包括: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债务人的不动产和动产置于自己监督之下,禁止债务人处分该财产。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债务人的动产带回法院保管,禁止债务人处分该财产。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命令银行或者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债务人账户中特定金额的资金,禁止债务人处分该资金。

保全财产债权的申请

债权人申请保全财产债权,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li>申请保全的财产; 申请保全的数额;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裁定准予保全;审查不合格的,裁定驳回申请。

保全财产债权的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保全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保全的范围不得超过债权的数额。 保全的期限不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或者仲裁时效期间。 保全措施应当采取对被申请人日常生活影响最小的方式。

债权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经查封、扣押、冻结后,由人民法院指定专人保管。被申请人有权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保全财产债权的争议处理

在保全财产债权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以下争议:

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 债权人申请扩大、追加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对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保全财产被变卖,产生保全费用分担问题。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上述争议。对保全措施的异议、追加、扩大、解除等事项,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保全财产债权的意义

保全财产债权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权人因债务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失;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的信用和稳定; 促进诉讼的顺利进行,提高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保全财产债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在实际应用中,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把握保全财产债权的条件和程序,避免滥用保全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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