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系注册在(注册地)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系注册在(注册地)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
因被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及承担债务能力存在重大风险,申请人向贵院提出本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日期)签订了(合同名称),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总价款为(金额)。被申请人已按约定支付(金额),剩余(金额)未支付。
(说明被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形,如未按期交付商品、提供服务或支付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在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正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有串通他人虚假诉讼、转移财产等行为,债权人有理由担心将会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二)债务人有履行债务能力,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履行能力的;(三)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隐匿、转移财产,逃避其清偿责任的。
本案中,被申请人(说明被申请人符合上述条款中哪一项要求),申请人有理由担心被申请人的行为会造成申请人债权无法实现,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申请人掌握的证据,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名下以下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明细一) (财产明细二) (财产明细三)对上述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金额)。
1. 申请人合法权益面临严重威胁
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剩余货款(金额)。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履行该义务,且(说明申请人掌握的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变卖财产等行为)。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面临严重威胁。
2.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
根据(证据材料),被申请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多次催告,被申请人均不予理睬。(说明申请人催告的具体情况)
3. 被申请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
申请人掌握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在得知申请人将提起诉讼后,(说明申请人掌握的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转移、处分其名下财产,以逃避清偿责任。(说明申请人对此类行为的担心)
申请人郑重承诺,本申请所述事实真实、证据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人已提供相应的担保,如(说明申请人的担保措施)。申请人保证在诉讼过程中不恶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滥用诉讼权利。如申请人有以上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下请求:
准许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财产明细)采取(保全措施)措施,保全金额为(金额)。 事后,如申请人不提起诉讼或者诉讼中将来撤诉、放弃诉讼请求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将立即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并对因此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