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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除被保全的财产抵押
发布时间:2024-06-1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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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除被保全的财产抵押

被保全的财产抵押是指,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为了保障诉讼债权人的权利,对被执行人依法担保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防止被执行人处分财产、逃避债务。

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和执行妨害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保全措施后,申请执行人应当在申请执行时或者决定保全措施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线索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财产线索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冻结决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保全登记证明。

解除保全的条件

被保全的财产抵押,可以根据以下条件解除: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目的已经达到或者不再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 利害关系人提供担保,保证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发现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依法转让给他人。

解除保全的程序

符合解除保全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收到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是否符合解除条件,决定是否解除保全措施。

具体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解除保全的理由、事实和证据。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证据、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担保凭证、证明被执行人不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已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证据等。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解除条件,并作出决定。 解除保全。人民法院作出解除保全决定的,应及时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解除保全的注意事项

申请解除保全应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解除保全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解除保全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申请。 人民法院作出解除保全决定的,应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解除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案例

案例一:

原告小明与被告小刚因民间借贷纠纷发生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小刚偿还小明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小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小刚名下的一套房产。

之后,小刚与小明达成和解,小刚全额清偿了债务。小刚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房产的查封措施。法院审查后,确认小刚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作出解除对房产查封决定的裁定。

案例二:

原告小红与被告小刘因买卖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小刘向小红支付货款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小红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小刘名下的一笔存款。

之后,小刘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存款的冻结措施,理由是小红向其提供了担保,保证小刘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审查后,确认小红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定要求,遂作出解除对存款冻结决定的裁定。

总结

保全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诉讼债权人的权利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被保全的财产抵押需要在满足法定解除条件的前提下,才能申请解除。当事人在申请解除保全时,应注意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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