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妨害判决执行或者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部分财产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性措施。常见的财产保全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等。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请求保全的对象是债权标的。 有证据证明不采取保全措施会使将来执行判决时面临较大风险。 有证据证明保全措施的价值与所保全的债权金额相当。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
对于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最长期限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再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自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下列日期起计算:
权利被侵犯之日起。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 不连续侵权行持续之日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障碍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下列行为中任何一项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当事人一方在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被侵权人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人的侵权,但是损害结果于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没有发生的。诉讼时效的延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五年:
被侵权人是残疾人的。 发生民事侵权行为时,被侵权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被侵权人的法定代理人为侵权人的。诉讼时效的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形成的权利。但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民事诉讼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诉讼请求书。 证明申请人具有申请主体资格的材料。 证明申请保全必要性的证据。 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保全裁定;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提出,以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申请财产保全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证明申请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以保全措施与所保全的债权金额相当为原则,避免过度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立案并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以上就是关于申请财产保全与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由于诉讼时效及财产保全的规定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寻求指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