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变卖资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撤回已申请的财产保全。本文旨在详细阐述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流程、注意事项和法律后果,为当事人在实践中提供指导。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向办理保全的法院提交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撤回保全的理由和申请事項。 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当附撤回保全的证据材料,如双方达成的协议、申请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承诺书等。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撤回保全的申请费。注意事项
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期限:在法院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可以在依法保全期限届满前撤回申请。 申请条件: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具有合法理由,且不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证据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其撤回保全申请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法律后果
法院收到申请人的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裁定撤回后,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应当立即解除。
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解除保全措施:法院撤回财产保全后,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将立即解除。被申请人可以自由处分其财产。 承担保全费用:申请人应当承担因其申请财产保全而产生的保全费用,包括法院的保全执行费、评估费等。 赔偿责任:如果申请人为恶意提起保全申请,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申请范本
**标题: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单位)
住所地:(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姓名/单位)
住所地:(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正文:**
申请人因(简述财产保全申请事由)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贵院裁定(裁定文号)对被申请人(保全标的具体内容)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现因(简述撤回财产保全理由),申请人决定撤回前述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已就撤回保全承担担保责任(如适用),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的规定,特此向贵院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保全标的具体内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 撤回保全理由证明材料
2. 申请人承担担保责任承诺书(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