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处分、转移、隐匿财产,以保证将来裁判能够执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属于财产保全的具体措施。客观说,它是法院为了保证裁判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的无奈之举。
1. 保持冷静,了解情况
突然被财产保全,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慌乱和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冷静非常重要。首先要了解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包括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是什么,法院做出财产保全决定的原因是什么。
2. 及时联系法院
了解情况后,当事人应及时联系法院,向法官或承办法官说明自己的情况和意见。当事人可以阐明自己财产的合法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没有处分、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意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请求法官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复议或异议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财产保全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或异议。复议是指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异议是指当事人不服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复议和异议都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 积极应诉
财产保全往往与诉讼案件有关。当事人被财产保全后,应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并依法参加诉讼活动。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会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裁判。如果法院判决有利于当事人,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被财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以下条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执行法院调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消失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财产保全,有一些常见的误解,需要澄清:
财产保全就是冻结全部财产:财产保全不是冻结全部财产,法院只会查封、扣押或冻结与案件标的相当的财产。 财产保全会持续一生:财产保全不是永久性的措施,法院会在案件结束后解除财产保全。 被财产保全就是违法的:被财产保全不等于违法,只是法院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一种措施。为了避免被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遵守法律,避免做违法的事情。 诚信经营,规范财务,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合理管理财产,避免大额财产转移或隐匿。 妥善保管银行卡、存折和房产证等重要证件。总之,被财产保全是一件令人担忧的事情,但只要保持冷静,了解情况,积极应诉,就可以尽量减少财产保全对自身生活和工作的负面影响。预防胜于治疗,当事人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被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