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虽有犯罪事实,但由于情节轻微或其他法定原因,做出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在侦查阶段,不起诉的决定主要由公安机关做出,如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决定由检察机关做出,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
不起诉的决定一般不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造成影响。因为,不起诉虽意味着刑事不追究,但被不起诉人仍然可能负有民事责任,如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等。而对被不起诉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通常只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隐匿相关财产,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
在以下情况下,不起诉的决定也可能对被不起诉人的财产保全产生影响:
取保候审期间劣迹斑斑: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被不起诉人存在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如逃跑、隐匿证据、转移财产等,检察机关可以提请法院变更强制措施,如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保全财产:在个别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认为有必要对被不起诉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防止其转移隐匿财产或妨碍被害人行使追偿权,这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或查封被不起诉人的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在以下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或查封:
有证据证明有转移、隐匿、毁弃财产的行为或者有串通他人转移、隐匿、毁弃财产的重大嫌疑的; 涉嫌洗钱犯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财产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执行裁判或者正在抽逃资金、隐匿、变卖财产等行为,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有必要冻结、查封、扣押其财产以保障诉讼正常进行的。如果被不起诉人在不起诉后认为自己冻结或查封的财产不应当受到保全,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冻结或查封。此外,被不起诉人也可以就相关民事责任与被害人协商处理,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或查封。
不起诉与没收财产是不同的概念。不起诉是指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没收财产则是对被判决有罪的犯罪分子依法对其个人财产或单位财产所做的一种刑罚措施。因此,不起诉本身不会导致被不起诉人的财产被没收,只有当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科以没收财产刑时,才可能导致其财产被没收。
通常情况下,不起诉不会影响被不起诉人的财产,但在个别例外情况下,检察机关或法院可能对被不起诉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如果被不起诉人认为财产保全不当,可以提出异议或与被害人协商处理。此外,不起诉与没收财产是不同的概念,不起诉本身不会导致被不起诉人的财产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