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议事项
对[法院名称]于[日期]作出的[裁定文书名称]一案中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申请人表示不服,特向[上级法院名称]申请复议。
二、申请人情况
姓名:**[申请人姓名]** 住址:**[申请人住址]** 联系方式:**[申请人联系方式]**三、被申请人情况
姓名:**[被申请人姓名]** 住址:**[被申请人住址]** 联系方式:**[被申请人联系方式]**四、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名称]**于**[日期]**在**[法院名称]**立案受理,案号为**[案号]**。该案系**[诉讼类型]**,原告为**[原告姓名]**,被告为**[被告姓名]**。
**[日期]**,**[法院名称]**作出**[裁定文书名称]**,裁定对**[财产范围]**实施财产保全。
五、复议理由
申请人认为**[法院名称]**作出的**[裁定文书名称]**存在以下问题: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发生诉讼行为的可能;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的可能; 不进行财产保全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 申请人认为,本案不符合上述条件,故**[法院名称]**对**[财产范围]**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 财产保全范围过大,超出了合理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以能够制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毁损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保障将来判决得以执行为限。申请人认为,本案**[法院名称]**指定的财产保全范围过大,已经超出了合理必要的限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损害了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从事**[行业]**工作,**[财产范围]**系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需财产。财产保全后,致使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正常开展,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财产保全缺乏实际执行可能性。**[财产范围]**属于**[物权类别]**,目前被**[第三方]**持有。申请人认为,**[第三方]**不会配合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财产保全措施无法实际执行。六、复议请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上级法院名称]**对**[法院名称]**作出的**[裁定文书名称]**一案中的财产保全裁定进行复议,并做出以下裁决:
撤销**[法院名称]**对**[财产范围]**的财产保全裁定; 驳回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七、证据材料
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八、复议费的承担
本复议的复议费由申请人承担。
九、签名和日期
签名:**[申请人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