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名称]院长:
我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现申请对[被申请人姓名]所有、管理的家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租赁关系/其他法律关系],现被申请人拖欠我[债务金额/租赁费]元,经多次催讨无果。 据我了解,被申请人目前拥有[家畜品种]数量[数量],价值约[价值]元。该家畜位于[所在地],由[管理人姓名]管理。 我担心被申请人转移、处分或损害该家畜,影响我债权的实现。因此,我申请法院对该家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因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在起诉前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管理的家畜采取查封或扣押措施,并指定[保管人姓名]为保管人。 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不得转移、处分或损害该家畜。证据材料:
债务凭证(合同、借条等) 催款记录(短信、邮件等) 家畜价值证明(评估报告、发票等)特此申请,恳请法院依法审查并准许我的申请。
此致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