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保全财产申请书
文书类型:保全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本申请书由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提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
本追加保全申请涉及的原保全裁定为 [原保全裁定文号],于 [日期] 由 [法院名称] 作出。
1. 被申请人存在转移、处分或隐匿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 为防止被申请人继续转移、处分或隐匿财产,导致申请人的胜诉判决无法执行,申请人特提出追加保全财产的申请。
申请人请求法院追加保全下列财产:
[财产1:具体描述] [财产2:具体描述] [财产3:具体描述]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 103 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 查封被申请人房屋 冻结被申请人车辆根据申请人诉请的标的额,申请人请求法院追加保全的总金额不低于 [金额] 元人民币。
申请人提交下列证据材料证明上述申请理由:
[证据1:具体描述] [证据2:具体描述] [证据3:具体描述]申请人自愿提供 [担保方式] 作为保全担保,以保证因追加保全造成申请人的损失。
1. 申请人对申请书陈述的事实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同意接受法院对追加保全申请的审查。
根据以上理由,申请人恳请法院准予本申请,追加保全上述财产,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如有)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