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可以防止对方转移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需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交一份财产保全离婚协议书。
财产保全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信息:包括双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婚姻关系:陈述双方的婚姻关系,包括结婚时间、离婚诉讼情况等。 保全目的: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如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确保财产分配公平等。 保全范围:明确要保全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具体标的(如房产、车辆、存款等)、数量、价值以及对应的保有权人信息。 保全措施: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抵押或其他限制处分措施。 履行期限:约定当事人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履行完毕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 违约责任:规定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等。在起草财产保全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把握以下重点:
语言清晰准确:协议书应使用法律术语和明确表达,避免歧义。 保全范围合理:保全的财产应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必须有具体标的和价值。 措施适当: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得过分限制对方,应与保全目的和财产价值相适应。 履行期限明确:明确当事人履行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避免长期冻结或查封对一方造成不当影响。 协商一致: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能强制一方接受。此外,建议在签订财产保全离婚协议书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