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后财产保全,也称冻结扣押令(Injunction for Mareva),是一种法院命令,禁止个人或实体处置或转移其资产。该命令的目的是防止被冻结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干扰司法程序。
在香港,依据《高等法院规则》第46C条,法院可以颁发财产保全令,当原告证明以下几个条件时:
原告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被告拥有可处置的资产,且存在真正风险表明被告将转移或处置这些资产,逃避债务或干扰诉讼程序。 损害具有紧迫性,即原告没有足够的时间通过其他方式保护资产或防止资产转让。 冻结资产将对原告造成重大损失,而对被告造成的不便是轻微的,或原告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财产保全令可以针对以下财产:
现金、银行存款 房地产 股票、债券和基金 个人物品和奢侈品 知识产权(如专利和商标)为了申请财产保全令,原告需要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请,其中包括宣誓书,说明满足上述条件的理由。法院将审理申请并做出决定。如果法院颁发财产保全令,它将发送给银行、土地注册处或其他相关方,以便冻结资产。
一旦颁发财产保全令,被告可以申请解除。法院在解除申请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原告提供财产保全令的理由是否真实 被告转移资产或干扰程序的风险是否仍存在 被告在冻结期间遭受的财务困难 其他可能被考虑的公平性因素财产保全令一旦颁布,当事人必须遵守命令。违反财产保全令可能导致罚款、监禁或资产没收。
执行财产保全令可能涉及以下步骤:
向银行、土地注册处和其他相关方发送冻结令 检查和核实资产 任命一个财产保全人来管理冻结资产 处置或拍卖资产,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韩后财产保全的优点包括:
防止资产转移或处置,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提供一个有效的快速补救措施,以防止损害 有助于确保审判期间的公平性然而,韩后财产保全也有以下缺点:
可能会给被告造成财务困难 可能基于不真实或错误的信息 可能会拖延诉讼程序韩后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可用于保护债权人免受债务人转移或处置资产的风险。这是一种有效的补救措施,但应谨慎使用。重要的是要寻求法律咨询,以确定财产保全令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