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财产保全金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为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财产保全金。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金适用于以下情形: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有财产损毁或转移的危险,且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会使判决难以执行。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的。 债权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标的物有关的财产。申请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金应当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诉讼请求书 证明债权的证据 保全财产的理由和证据 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明 财产保全金数额的计算说明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予财产保全,并在裁定书中载明:保全财产的范围、保全措施、财产保全金额和提交保全金的期限等内容。
保全期限
财产保全金的保全期限一般为60日。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延长保全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金。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解除保全
在以下情形下,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撤回申请 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 保全的期限届满 法院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 其他解除财产保全的法定情形其他规定
财产保全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债权数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纳一定的保全费。保全费由申请人预缴,保全费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果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恶意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可以对申请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财产保全金制度旨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债权人应当合理使用该制度,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正当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