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一定数额的财产。财产保全费用是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缴纳的费用,也是法院开展保全工作所产生的必要开支。本文将详细介绍1万元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方式,帮助当事人了解和缴纳保全费用。
**财产保全费构成及计算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9条的规定,财产保全费由保全登记费、扣划(冻结)查询费、续保登记费和保全执行费四部分组成。
**保全登记费:**
对不动产的保全登记,每处50元。 对动产的保全登记,每件20元,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对存款、汇票、股票、基金份额等权利的保全登记,每件50元。**扣划(冻结)查询费:**
每次查询,每家金融机构10元。**续保登记费:**
续保一次,每次50元。**保全执行费:**
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执行措施时产生的必要费用,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1万元财产保全费计算示例**
假设对某被申请人名下的1处房产和1个银行账户进行保全,以1万元为限。则保全费用計算如下:
保全登记费:50元(不动产保全登记) 扣划(冻结)查询费:10元(对银行账户查询) 续保登记费:0元(无需续保) 保全执行费:0元(暂不执行)总计:60元
因此,1万元财产保全费为60元,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缴纳此费用才能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其他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费由申请人预缴,在财产保全解除后,如被申请人败诉,法院可责令其承担财产保全费。 如财产保全费不足,法院可要求申请人追加缴纳。 财产保全费用不得高于实际产生的费用。结论
1万元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方式较为简单,当事人只需按照本文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即可。缴纳财产保全费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一步,当事人应及时了解和缴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