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财产保全是法院在原告起诉前,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被告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审查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驳回;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七十二小时内决定是否准许保全。
因此,法院对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期限共为 120 小时(5 天)。如果法院在审查期限内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监督。
法院在起诉前财产保全过程中负有以下职责:
及时审查申请:法院应在法定期限内审查保全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尽快作出决定。 审慎核实事实:法院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审慎核实申请人的权利基础和保全必要性。 确保存度合理: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保全目的,确定合理的保全措施和保全范围。 监督保全执行:法院应当对保全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保全措施有效实施。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应当平衡申请人的债权保护权和被申请人的财产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有充分证据证明诉请成立。 有证据证明存在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危险,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导致申请人胜诉后的判决难以执行。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适当。法院可以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冻结财产: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证券及其他财产。 查封财产:查封被申请人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和动产。 扣留财产:扣留被申请人的货物、权利凭证等财产。 禁止处分财产:禁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其财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经查明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防止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危险消失的。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诉讼已宣告终结的。解除财产保全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
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准备好证据材料,证明债权存在和财产转移危险。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 法官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保全。 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对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期限共为 120 小时(5 天)。
法院对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审核不及时怎么办?申请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监督。
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诉请成立,有财产转移危险,以及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适当。
法院可以采取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以采取冻结财产、查封财产、扣留财产、禁止处分财产等措施。
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解除吗?可以,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由法院裁定解除。
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准备好证据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官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执行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