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起诉时能否保全财产权益
发布时间:2024-05-28 17:32
  |  
阅读量:

起诉时能否保全财产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常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是,起诉时能否保全财产权益。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期间或者判决执行之前转移、隐匿或者变卖其财产,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判决的顺利执行。

保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有证据证明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者其他行为,致使判决不能执行的; 当事人怠于履行法定义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理由相信很快会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 有仲裁机构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未履行; 因侵权行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有必要防止损害的扩大。

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手段,应当根据需要保全的财产的性质、数量和状态,分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禁止处分或者其他方法。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冻结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相关金融机构,暂时禁止被申请人处分其在金融机构存款、汇款等资金及有价证券。冻结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或者变卖其财产,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的顺利执行。冻结措施可以随时解除。

扣押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相关执法部门,对被申请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等有形财产进行扣留、看守,并禁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处分。扣押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扣押措施可以随时解除。

查封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等有形财产进行登记登记手续,使该财产不得转移或处分。查封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或抵债,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查封措施可以随时解除。

禁止处分

禁止处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禁止处分令,要求被申请人不得将特定财产进行转让、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产权发生变更的行为。禁止处分措施的目的是防止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或抵债,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处分措施可以随时解除。

保全的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保全的理由、事实和根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审查决定是否准许保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准许保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保全的,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并执行保全措施。执行保全措施后,立即通知申请人。由于执行保全措施造成被申请人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解除或者变更保全措施。

保全责任

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需要保全的财产的性质、数量和状态,分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禁止处分或者其他方法,并采取措施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

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如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保全措施解除后,被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返还被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如被保全的财产被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案例

**案例一:**原告甲公司诉称,被告乙公司拖欠货款,经多次催要,乙公司仍未偿还。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乙公司有转移财产的可能,遂裁定准许冻结乙公司银行存款。

**案例二:**原告丙公司诉称,被告丁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请求判令丁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丙公司申请对丁公司的厂房进行查封。法院经审查认为,丙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丁公司的厂房存在被转让的可能,遂裁定准许查封丁公司的厂房。

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可能,否则难以获得法院许可。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及时,若财产已被转移或处分,则保全的意义不大。 申请财产保全可能会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因此在申请保全时应当慎重考虑,避免过度保全。

结论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其合法权益。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