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场情感的撕裂,同时也是一场财产的分割。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积累的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配?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会想到做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司法机关为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其申请后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过财产保全,可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诉讼中,做财产保全有以下必要性:
制止对方转移、变卖财产。当一方有转移、变卖财产的意图或行为时,做财产保全可以及时冻结对方财产,防止其逃避债务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确保诉讼债权的实现。财产保全可以为最终判决的执行提供保障。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拒绝执行判决,财产保全可以确保申请人及时获得判决中的财产份额。 防止一方恶意破坏财产。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可能出于报复或泄愤的心理而恶意破坏共同财产。财产保全可以禁止对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保护共同财产不受侵害。离婚做财产保全有以下类型:
冻结银行存款。保全对方在银行的存款,使其无法提取和转账。 查封不动产。冻结对方名下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使其无法买卖或抵押。 查封动产。冻结对方名下的车辆、贵重物品等动产,使其无法转移或出售。 禁止转让股权。禁止对方转让其名下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变卖财产的意图或行为。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申请程序如下: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中需明确申请保全财产的范围、理由及证据。 法院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保全审查。保全审查包括核对申请人和证据材料、查明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等。 法院作出是否准予保全的裁定。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条件,会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指定执行人员具体执行保全措施。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时间节点有以下选择:
离婚诉讼前。在提起离婚诉讼前,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财产的意图或行为时,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离婚诉讼中。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转移、变卖财产时,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离婚判决后。在离婚判决作出后,一方发现对方未按照判决执行,有隐匿、转移财产的风险时,可以申请诉后财产保全。离婚做财产保全要注意以下事项:
保全范围要合理。保全范围应与离婚纠纷的标的财产相匹配,过度的保全会侵害对方合法权益。 申请要及时。一旦发现对方转移、变卖财产的意图或行为,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免财产流失。 提供充足证据。申请财产保全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转移、变卖财产的行为或意图。 保全要慎重。财产保全是强制措施,会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因此在申请前应慎重考虑。在离婚过程中,做好财产保全对于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至关重要。当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财产的意图或行为时,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流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