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司法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为确保诉讼目的实现或者保全债权人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下面介绍一下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规定。
首先,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可能逃匿、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另外,还要提交与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法律文件等证据。同时,要提供财产保全的种类和数额。
其次,申请人还需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按照被申请人的债务数额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被申请人不同意提供担保,申请人可以一并提出财产查封的申请。
再次,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要求,则会立即裁定财产保全。裁定的内容包括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财产保全的种类和数额、担保的方式和期限等。
最后,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
总之,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上述介绍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