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甲乙双方在合同纠纷中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财产保全如下:
1. 保全甲方/乙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价额不低于(具体金额),数额为(具体数字)。
2. 保全甲方/乙方名下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价额不低于(具体金额),数额为(具体数字)。
(这里列出保全财产的具体事实和合理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乙方权益受损等情况)
1. 从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起,财产保全期限为(具体期限)。
2. 财产保全的方式为(具体方式,如查封、冻结等)。
1. 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对上述财产进行保全。
2. 授权代理人代为提起本书所述财产保全申请。
3. 申请法院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后,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及保全财产的有关单位进行执行。
(这里应当附有申请人的代理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代理人:(代理人签名)
日期:(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