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用于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受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侵害。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例如在面临债务追偿、诉讼风险或其他危险时。
财产保全一般由法院执行,其中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然而,财产保全并非永久有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申请续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财产保全负责法官申请续保,但总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也就是说,财产保全能够续保一次,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在这两年内需要继续保护财产,当事人需谨慎处理,以免因期限届满而失去财产保全的效力。
因此,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尽早采取行动,确保财产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在财产保全期限接近届满时,也要注意申请续保,以免影响自己的利益。
总的来说,财产保全能续保一次,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当事人在面临需要保护财产的情况时,应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并在期限接近届满时注意申请续保,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