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您即将面临一起民事诉讼案件,为了保障诉讼过程中的财产安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可能会对您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鉴于此,我们特向您发出本保全提示函,希望您能予以重视并配合做好保全工作。
一、担保措施的种类及范围
根据法院的可能判决,担保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履行或者禁止被告进行某些具体的法律行为等。涉及的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债权债务、知识产权等。
二、提供财产情况说明
您应如实向法院提供您名下的全部财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等,确保提供的财产情况真实、完整、准确。
三、保全期间的权利义务
在保全期间,您应当遵守法院的保全决定,不得擅自处分、转让被保全财产。同时,您也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但应提供充分的财产担保、保证金等。
四、处理保全决定的方式
如果您对法院的保全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或者申请变更、解除保全决定。
五、忠告与建议
如果您接到法院的财产保全通知,建议您及时咨询法律意见,配合进行财产申报,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请您理解,本函仅是友好提醒,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以法院的正式通知为准。
敬请配合法院的工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此致
此函呈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