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财物任一方当事人委托法院保管的,财产的保全程序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确保其债权得到实现的一项法律程序。
在申请续财产保全时,需要依照以下流程: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被申请人可能无法提供足额财产清偿其债务,有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2. 提供证据:
申请人应提供足以证明被申请人确有可能无法提供足额财产清偿其债务,并且有可能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证据。
3. 法院立案: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审查材料,并依法立案。
4. 开展调查:
法院可以依法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证据。
5. 审查案件:
法院应当审查申请并进行案件调查、侦察。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决定先予执行。
6. 作出决定:
依法对财产保全申请做出裁定,决定是否予以财产保全。
7. 履行财产保全:
被申请人不得以被申请人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不成立为由拒绝协助法院调查、侦察、财产保全等。
以上就是申请续财产保全的流程,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并配合法院调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