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先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采取的措施,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赡养抚养费等情况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提高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债权的实现。在诉讼程序中,如果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拒不履行财产清偿义务等行为,债权人很难通过一般的司法程序来实现对债务人应有的债权。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债权的实现。
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其中,冻结财产是指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及其他无形财产等进行限制处置,以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扣押财产是指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动产(如车辆、机器设备等)进行限制处置,以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而查封财产是指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进行限制处置,以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
财产保全是一种紧急措施,一般在债权人申请之后,法院会在较短时间内作出决定。财产保全的实施,有利于确保债权的实现,对债权人是一种重要的保障。同时,财产保全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清偿义务。
当然,财产保全也需要债权人在申请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债务人的不履行义务等情形。债权人需要提供合同、欠条、借据、交易凭证、财产情况证明等证据,以证明债权的合法性;同时,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人有转移、隐匿、拒不履行等行为,以证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总之,财产保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措施,对于债权人来说,保全财产就是保全自己的权益。因此,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拖欠、拒不履行等情况时,应积极采取行动,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以提高债权的实现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