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领导:
本人系××(公司)的××,现因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被告)申请财产保全,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需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贵院颁发财产保全担保函。
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对被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本人现在即提供担保,并愿接受法院的监督。
二、本人已经充分地制定了适用的财产保全财产,并且已经就此类财产与××(保全财产应当由提供担保的之人确定)达成了协议。对于为哪一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本人与××(保全财产应当由提供担保的之人确定)之间的协议是稳定的,不会发生争议。
三、本人同××(保全财产应当由提供担保的之人)签订了保全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如下:
1、本人同意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保全财产应当由提供担保的之人确定)。
2、本人同意法院在对保全财产进行保全担保时不应追究本人或任何第三人的责任。
四、担保财产的评估结论证明,担保财产的价值足以保证他人对本案财产保全时所需要的担保金额。
以上事实我本人已向××(保全财产应当由提供担保的之人)作了说明,其已表示理解和认可。
现因申请财产保全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但申请人已做好合理准备,敬请法院领导审核批准,特此申请。
特此陈述!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