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5月1日受理了甲方对乙方的财产保全申请。现根据法律程序公示如下:
一、申请人信息
甲方:XXX 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
二、被申请人信息
乙方:某某个人/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三、保全财产信息
1. 保全财产种类:房产
2. 保全财产数量:1套
3. 保全财产价值:200 万元
四、财产保全申请事由
甲方认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拖欠款项、逃避执行等行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保全。
以上事项公示期自2023年5月1日开始,至2023年5月15日结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书面质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郑州市人民法院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XXX路XXX号
电话:1234567890
郑州市人民法院在《郑州日报》、《郑州晚报》等媒体发布此公示。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