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异议改变几率大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程序是一种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的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等方式。而在财产保全程序中,被申请人有权提出异议,如果异议合法合理,就有可能改变财产保全的效果和结果。
财产保全异议改变的几率较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财产保全程序是一种紧急程序,一般是在诉讼程序尚未结束时采取的,因此法官在审查财产保全申请时,往往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简单的审查,而无法进行充分细致的审查。这就为被申请人提出异议提供了机会。
其次,财产保全异议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法院在审理异议时一般会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属实,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财产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因此,财产保全异议的改变几率较大。
此外,财产保全程序是一种针对性较强的程序,法院对保全的财产往往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判断的,因此一旦被申请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就有可能改变财产保全的效果。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异议改变的几率较大,因此在财产保全程序中,被申请人应该积极提出异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争取改变财产保全的效果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