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复议是指在原保全裁定作出后,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该裁定的行为。财产保全的复议是在原来的裁定基础上进行的,因此需要遵守一定的申请程序和法律规定。
首先,申请复议需要准备一份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应当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应当包括对原保全裁定的具体不服理由,并且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其次,申请人需提交复议保全裁定的申请费。按照规定,申请复议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数额根据申请的金额和案件性质而定。申请人需要将申请费一并提交给法院,方可启动复议程序。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与申请相关的合同、债权凭证、财产证明等。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中将这些文件一并提交给法院,以便法院对复议申请进行审理。
最后,申请人需要等待法院的审理和裁定。一旦申请复议的文件齐备,申请费缴纳完毕,法院将会对申请进行审理。法院将会就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最终作出是否变更或者撤销原保全裁定的裁定。
总之,申请复议需要一定的手续和要求。申请人需要书面申请、缴纳申请费、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并等待法院的审理和裁定。遵守这些程序和法律规定,才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