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是指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通过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达成和解或协议的一种程序。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的风险,因此是否可以进行财产保全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判决的执行。这意味着在诉前调解阶段,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有逃匿或转移财产的风险,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调解的效果不受影响。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在调解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意味着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可能会出现财产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调解的效果。
总的来说,诉前调解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调解的顺利进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依法进行申请,否则可能会被法院驳回。
因此,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如果认为有财产损失的风险,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但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理由,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申请,以确保调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