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诉前财产保全15天立案
发布时间:2024-02-16 04:05
  |  
阅读量: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尚未开始之前,法院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法认定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最终执行裁判的有效性。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时效为15天。

15天的时效意味着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相对较为简洁,法院会在收到申请之后的15天内作出裁定。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财产损失的风险,以及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紧急情况。在申请书和证据要充分,法院一般会在收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进行审查,并且在15天内作出裁定。

若法院裁定同意申请,便会发出保全裁定书,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保全义务。被申请人必须配合法院的财产调查,如有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以根据情况追加财产保全的范围。保全期间,被申请人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15天的时效并不是说诉前财产保全在15天后自动失效,而是在15天内作出裁定。保全裁定书一旦生效,被申请人就必须严格遵守保全义务。若被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天内向裁定法官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法官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5天内作出裁定,并且这一裁定是最终的。

总的来说,诉前财产保全15天立案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最终裁判的执行。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的15天内,法院会尽快作出裁定,并且被申请人需在保全裁定书生效后严格履行保全义务。对于申请人来说,要充分准备申请书和证据,以确保申请的成立;对于被申请人来说,要严格遵守裁定的要求,不得擅自处置被保全的财产。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