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 暂停支付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特定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法律行为。财产保全申请的目的是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以确保债权人获得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
然而在实施财产保全措施时,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财产保全措施需要暂停支付。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保全申请中所述财产的支付与保全的目的相悖,也就是说,如果保全措施暂停支付,反而能更好地达到保全的目的。
财产保全申请暂停支付的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财产为货款或者其他债务并非即期支付的;
二、付款人的财产已经减少,支付款项将导致债务人资不抵债;
三、支付款项的数额明显超出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
对于暂停支付的要求,人民法院将视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将会做出暂停支付的决定。
总之,财产保全申请暂停支付是一种对特定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在特定情况下暂停支付财产,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