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可以保全的结案报告
经过审理,本案被告被判决为无罪。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庭发现被告并未涉及任何在财产方面的罪行。经法庭调查,被告并无任何财产可以用于保全的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申报,证明了被告的财产情况。经查实,被告无任何财产可以用于保全。
根据法庭的调查和证实,我院认为被告的确无任何财产可以用于保全。因此,法庭判决无罪,结案。
在此特向法庭、检察机关、辩护律师以及案件调查相关人员表示感谢。
结案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