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拟申请婚姻诉前财产保全,敬请法院予以审核并批准。
首先,我与被告XXX在xxxx年结为夫妻并共同生活至今。然而,近年来,我们之间逐渐产生了严重的婚姻矛盾,导致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考虑到我与被告之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能涉及到大笔财产,我欲通过这里向贵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确保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就我所了解,目前我与被告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证券股份等等。虽然在我们的婚姻关系中,并没有明确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但考虑到我在婚姻中的贡献以及我自身的利益,我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财产分配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然而,近来我发现,被告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变卖、或以其他方式隐匿财产,对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非法操作。这使得我非常担心在诉讼过程中不能保障我的财产权益。因此,我在此申请法院在婚姻诉讼的诉前阶段,对我们的共同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以后能够有一个公正、公平的财产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共同所有。考虑到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即将解除,为了保护我的权益,我请求法院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财产保全:
1.冻结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所有资金,包括储蓄、理财、基金等,并确保被告在未经本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移、提取或其他方式处置这些资金。
2.查封被告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并确保被告在未经本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变卖、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这些财产。
3.要求被告提供所有关于财产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车辆证照、银行账户明细、投资证券等,以确保财产底数清晰、真实可信,并避免被告隐藏财产或进行其他欺诈行为。
我相信,通过贵庭对我的申请进行审理并批准,可以有效地保障我的权益,并维护家庭财产的公正分配。我承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将主动配合法院的工作,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特此申请,请法院依法审核并批准我的婚姻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