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财产申请人提供什么做担保
在保全诉讼中,保全财产申请人往往需要提供担保以保证被保全财产的安全性。那么,保全财产申请人应该向法院提供哪些担保措施呢?本文将从财产担保、人员担保、资金担保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财产担保
1.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保全财产申请人将其在名下的不动产或动产质押给法院做担保,在保全期间如果出现担保财产价值不足的情况,法院有权根据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但是,抵押担保需要保全财产申请人有拥有不动产或有动产的条件,而且能质押的动产种类将受到限制。
2.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保全财产申请人将一定金额的钱存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内作为担保,并由法院进行管理和监管。在保全期满后,如果被保全财产并未受到损失,则保证金将全额返还给保全财产申请人。但是,保证金需要保全财产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资金储备。
二、人员担保
1.保全财产人员担保
保全财产人员担保是指保全财产申请人将一定人员作为担保人,承诺在保全期间保护被保全财产的安全,如果出现损失,则担保人将赔偿损失。但是,人员担保需要保全财产申请人在其社会关系中具有一定的信誉或者势力。
2.保全担保公司担保
保全担保公司担保是指保全财产申请人将申请的保全担保委托给一家正规的咨询机构或者保险公司进行,保全担保公司承诺对被保全财产进行保护,并在保全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保全担保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费。
三、资金担保
1.父母或亲属作担保人
父母或亲属作担保人是指保全财产申请人的父母或亲属作为保证人,承担保全财产申请人在保全期间的一切责任,如果出现保全损失,则由保证人进行赔偿。但是,这需要保全财产申请人的家庭背景较好。
2.个人信用贷款担保
个人信用贷款担保是指保全财产申请人向银行申请一笔信用贷款,并以其信用为担保,在保全期间保证还款,如果还款能力不足,则由保证人进行偿付。但是,这需要保全财产申请人信誉较好,并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总得来说,保全财产申请人所提供的担保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担保措施都会有其优缺点,需要谨慎选择。在提供担保之前,建议保全财产申请人咨询专业的法务人员,以确保担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