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当原告拥有一项权利,然而对方可能会侵犯该权利并导致原告难以获得其应有的权益时,原告向法院申请采取一项措施,以保护他的权益,确保侵权方不会在诉讼过程中转移或销毁相关财产。财产保全可以针对对方的现金、股票、房屋、机器设备等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实施通常是由法院派遣法官或其他执行人员在被占有或保管财产的地方将该财产扣押或查封,以确保该财产在诉讼过程的案件处理后可以得到恢复或偿付。财产保全是一种紧急性的程序,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