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失效
财产保全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用于保全诉讼当事人可能获得的财产。在财产保全程序中,法院可以采取几种措施来保全财产,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扣押车辆等。但是,财产保全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它有一定的时效性。
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多久会失效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财产保全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自保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个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提起的诉讼已经被驳回,那么财产保全也就失效了。
当然,如果在有效期限内,需要继续保全财产,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但是,这种延长期限并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且延长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另外还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财产保全期限内,当事人提起了诉讼,但是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法院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先的财产保全也就失效了。这是因为,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当事人可能获得的财产,如果其后续诉讼请求被驳回,那么其可能获得的财产也就不存在了。
总而言之,申请财产保全虽然可以帮助当事人保全可能获得的财产,但是其有效期限是有限制的。当事人必须及时提起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以保证财产保全的效力。否则,在有效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诉讼被驳回的情况下,财产保全也就失效了。